家里以前都是他穿着西装上下班,毕梓云还从来没有见过方南穿西装的样子。
一个字,帅,能掰弯人的那种帅。
如果当初拉着方南一起去参加兔子的婚礼,恐怕姐妹局就没他毕梓云的什么事了。
“今天是要去什么正式的场合吗?”一边吃着方南做好的饭,毕梓云一边问他,“那我穿什么合适?”
方南给他夹了只奶油牡蛎:“穿你想穿的就行。”
最后等到两人吃完了饭,收拾收拾准备出门,方南还是没说清楚今天到底要去哪。
方南穿得人模狗样,毕梓云也没好意思打扮得太寒碜。他从行李箱里翻出一件老妈送的男士大衣,正式场合下可以穿的那种,颜色也偏深灰系,和方南的穿着还挺搭。
出了门,方南带着他去了西区一条非常热闹的商业街。
方南没说最终目的地是哪里,两人就这么有的没的沿着商业街逛了一圈,半路还进了几家纪念品店,给同事和朋友们买了礼物。
购完物,毕梓云跟着方南离开主路,绕进了气息的小道。
远远地,毕梓云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小提琴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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