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超提议把义仓粮直接改为地税,纳入朝廷的税收系统,就是为了把这些粮食的重要性提升。
历史上,唐朝天宝年间,粮食储量大增,一度达到极可观的数字。
史载:唐玄宗天宝八年,天下储粮米9606万石,其中义仓6317万石,占了65%以上,地税的财政地位日益重要。据史料记载,唐朝开征地税后,用义仓赈济贫民达106次,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。
不过地税在唐朝历史上,一度都是有上限的,虽是按亩征收,但也曾经一度有个几石的上限,一般来说,一亩二升,百亩不过两石,上限五石,实际上就是两百五十亩地的上限。超过这个数字,其实是不用纳地税的。
而李超打算一步到位,不设这个上限。
有多少田,那就纳多少地税,其实一亩二升,这个税率很低,在唐历史上,后来这个地税额不断的升官,翻了几倍。
李超家有田地数千顷,有几十万亩地,如果一亩二升地税,设上限的话,一年不过纳税五石。不设上限,却得纳地税几千近万石,这就是差别。
到了唐代宗时期,地税粮已经不再是赈灾专用粮,而成了通用,粮食被大量挪用。甚至税率也大大增加,还分夏秋两次征收。丰税上田亩税六升,下田亩税四升。秋税上田亩简略五升,下田亩税三升。
从最开始的一亩二升,到了后来已经一亩近一斗了,翻了好几倍。
天宝后期,地税粮一年达到一千二百余万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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