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朝廷看来,这非常惊人了,可李看来,这才不过一年千吨钢产量,太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采矿可以私人开采,朝廷只收税。不过在之前李的提议改革下,如今采矿已经不能随便采了,得先取得朝廷的准许,证开采,然后还得要承包费开采费,同样也要收税。

        矿产这一类的税也比较特别,不收钱,而是以实物缴纳。铁矿就得缴纳铁,煤矿就得纳煤,基本上税额在两到两成五左右。

        朝廷对铁矿的征收,就是两成五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唐一年产铁两百余万斤,基本上都是私人开采,也就那些豪门大族控制着,朝廷一年征收五十余万斤的铁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,由于钢、铁、铜、银、金、硫磺、硝、碱等这些矿产,除了要向朝廷缴纳两到三成的课税之外,余下的也是不能随意的出售的。得卖给朝廷,这和盐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官府以统一价格收购,然后再出售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做法,就是官倒了,很坑爹的一种敛财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一家生产铁锅等产品的作坊,他们不能直接向那些铁矿什么的买铁料,而是得向官府购买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仅钢铁一项,大唐的需求是极大的。朝廷的军械,百姓们的农具、工具等,都需要大量的钢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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