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院,可以说是张超为两个阶级设立的。上院,自然是贵族阶层,而下院,由士人、商贾、地主等组成。

        充分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,满足如今日益新兴强大起来的地主庶族和商贾们的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议院拥有的两大权力,监督权和封驳权,张超打算把封驳权交给贵族院,把监督权交给民议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由贵族院推选议员组成六科,负责对应内阁六部,掌封驳之权。六科,每科十三名科议员,推行产生,五年一任,可连任两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马周认真的倾听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众议院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上议院拿到了封驳大权,民议院里都是新兴阶层,总不能让他们坐冷板凳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把监督大权交给他们。”张超道,“两院对于内阁对于百官,都有监督弹劾权,另外,五品以上官员任命,内阁任命,需要取得上院的同意。五品以下吏部任命的官员,则要得到下院的同意。三品以上高级官员的任命,由监国太子决定,但也需要咨询上院意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马周想了想,“我感觉监督弹劾权可以有,但官员任命权需要得到议院同意不妥,可以改为需要事先咨询议会,侯任官员,得经过他们问询。如果发现侯任人有不适合之处,议会可以提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官吏任命权,可是相当重要的一项大权。过去,五品以下官员任命权,是在吏部。而五品以上,三品以下,任命权在宰相们手里。至于三品以上高官任命权,则在皇帝手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张超想让议会拥有人事的最终同意权,马周怎么可能答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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