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犯官有何要辨诉的?”
郑元璹给予韩瑗辨护的机会。
但在这一件件铁证面前,韩瑗放弃了给自己辨护,表示认罪。
“我认罪。”
认罪了就好办了。
暂时休庭。
由三法司的这些主审陪审们一起做结案判定。
最终,当郑元璹重返法庭宣读判定时,韩瑗晕死了过去。
御史台给韩瑗判的第一项罪名是叛国谋反罪,后面还有走私军火、抗税等总共十一项罪名。
随便一项罪名都是死罪,何况还有十一条之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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