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千鹤认识的人里面,只有雪丸喜欢整天穿着皮肤。
其他人,从她自己,再到苦菜,除了大型活动,都是自己本来的外表了。当然,邻居那种就算参加大型活动,也不必像千鹤一样混进人群,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。
千鹤回去就爬进邻居的院子,“麻叶童子,你怎么不开灯?”
千鹤带着一堆小零食,话音未落,庭院中的灯火就亮了起来。
“你来干什么?”庭院主人非常年轻,斜躺在走廊上,庭院中偶尔还有发光的小虫子在飞。“还有,我早就改名了,别用那个名字叫我。”
好的麻叶童子,没问题麻叶童子。千鹤点点头,“我今天去现世了。”
“看得出来,毕竟你连衣服都没换。”
“那是因为我重视你!”当然不是。是因为今天在现世见到一个认识我我却不认识的人。
“不用太在意普通人。”麻叶童子说,“反正你们以后也不会再遇到的。”
也是。人生苦短,但是对于人类来说,他们也只是在傍晚才能出现,夜间就消失,生命再长跟人类又有什么关系呢。
何况……何况阴阳师酷爱作死。
“对了,还有一件事。”这句话也很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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