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想来,合同简直有一半都是欺负人的成分了。他接戏,收入几乎少得可怜,八成都落入“蓝海”手中,还要扣除包括“委托费”、“信息处理费”等乱七八糟十余项的费用。
而他必须完全无理由、自主活跃地支持“蓝海”的任何活动安排,包括安排节目、配合正面宣传等等,什么“人设”、“形象”都由他们一手打造。
签约的时候沈和宜没有办法,实在缺钱,后来后悔想要解约……也没有办法。
“蓝海”的头目王总是个相当精明的商人,明示暗示过他很多次,枪打出头鸟,做人要低调,好好听话做事,不要想着解约的事,不然有他好看,势必让他这年轻人以后在娱乐圈呆不下去。
就算他以新人价签约,解约费也是高昂的,直接三倍赔付——三倍就是三百万,就和昔日一样,就是倾家荡产,沈和宜也拿不出这么多钱。
如果不解约……
沈和宜头上渗出了些冷汗,绝不光是离陆嘉年太近、燥热造成的。
他想起了“蓝海”的安排。
王总说,上次节目效果不错,再安排他去参加个类似的恋爱综艺,加油好好搞,多带点话题。
而且不出意外,他又不是一个人去,还会带着之前那两个人,自家一哥董明成,还有他官宣的小情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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