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向来行动比脑子更快,还没意识过来手指就已经轻轻蹭了蹭他眼周下脆弱的皮肤。

        刚想关心他一下,结果这人居然头往后仰,微微拉开了和她的距离,笑说道:“在外面呢,注意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怎么,难道这个动作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被列入“伤风败俗”“违背公共秩序”里了吗?

        程麦深吸一口气,忍辱负重地向他请教:“碰一下你眼睛,不行?”

        你敏感肌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行呢,”他眼睛微微低垂着,一副受到非礼被迫顺从的贞洁烈女样,但接下来甩锅的话却说得理直气壮,“你一碰,我就是会受不了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她发誓,认识他十几年,这人总是臭屁自信神采飞扬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在这种情况下,才能听到他毫无抵抗、甚至带着点骄傲地承认自己也有做不到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程麦也从没如此讨厌过自己因为“博览群书”而获得的秒懂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要把她突飞猛进的理解力全归因于各种“理论知识教材”也不太公正,更重要的还是离不开眼前这位言传身不教的好老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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