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玉本来就是佛门中人,她的事情自然有佛教协会处理,合情合理,而自己这一方,都是红尘的俗人,如果强加干涉,事情不仅仅是尴尬,而且是无理取闹,如果传到社会上,被人误解,自己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。

        阿来一看这个情形,为了稳妥起见,立即邀请大家在庵堂协商,恳谈探讨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双方激烈的辩论,在庵堂立即展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副会长惟来一直强调,妙玉是心甘情愿要见佛祖,要求圆寂,不能打扰她,解脱涅槃是佛教信仰的终极追求目标。

        芳芳这一边的精神疾病专家,立即反驳,认为妙玉目前是严重的精神创伤,在心理学和精神科的分类中被称为“创伤后应激障碍”,现在整个人已经是神志不清。

        心理专家,立即回应,认为惟来的观点,欠缺基本认识的反映,存在认识模糊甚至曲解的问题主要是从生命的珍贵来解说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方是大谈佛理,另外一方是讨论人性,尊重生命,珍爱生命的话题,互不相让。

        阿来盯着金大律师,示意他发表观点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律师迅速做出反应,从法律角度,阐明了生命权,不得任意剥夺生命,这是极其重要的规定,清楚地阐明生命权的保护范围任何人的生命都不能被任意地剥夺,否则见死不救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,而阻止他人施救,就涉及到犯罪。

        胡三大大咧咧说道“谈来谈去,讨论什么人要死了,还讨论个屁啊,真让我急的蛋疼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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