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钱松打算救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广结善缘嘛,要的就是雪中送炭,不是吗?

        钱松目前有两种方法治好她的癌症。

        让简·福斯特吃一口他的紫薯肉。

        把“血清”叫过来,分裂出一个被净化过的共生体,让共生体以共生的方式,吞噬掉她体内全部的癌细胞,并且治好因癌症扩散引发的一切并发症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个方法现在就能实现,毕竟钱松现在已经是【妖灵】之境了,他的薯肉就算没有“唐僧肉”或者“蟠桃”那么夸张,可区区癌症,还是能够治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吃了他的紫薯肉,会有一个必然的后遗症——成为钱松的“妖仆”。

        钱松已经有一只妖仆了,那就是在东非大草原上,为他的本体守阵的那只蜜獾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的“妖仆”,其实就和传说中吸血鬼亲王的“血奴”一样——不能违抗钱松的任何意志,百分百的忠心耿耿、肝脑涂地。

        钱松对挖别人墙角、给别人戴绿帽没兴趣,他又不是那种从小缺爱的“黑深残”小说里的男主,非要靠掠夺折磨别人来获得成就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