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根红彤彤的翎羽。

        说不显眼,是没什么东西在一堆金条当中还能够显眼;

        说显眼,实在是翎羽红得太漂亮,像是通体由色度最好的红宝石,精心雕琢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来自东方的巫师,给爱德华带来幸运的唐人陈,你放下那根该死的羽毛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来,过来,闻一闻黄金上的香味,我敢向上帝发誓,它比富兰克林的味道还要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爱德华拉着陈阳,划拉过来一大半金条,豪气地道:“收下,收下,这些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捡宝人的羡慕目光,立刻就转到了陈阳的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15000美金拍下的仓库,赚了接近50万美金,这样的暴利,足以支撑他们过上很久奢侈放纵的生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,陈阳反手将金条推了回去,扬了扬手中的火红翎羽,道:“金条都是你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只要这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爱德华惊了,然后误解了,结巴巴地道:“唐人陈,你不要误会,爱德华不是那种人,不会吞了该你的那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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