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张超已经与马周、褚遂良等不少人探讨过立宪的事情。只不过,他没有选择英法等国的君主立宪体制,而是计划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,推行德国的君主立宪体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,被人称为虚假的君主立宪,也被称为是封建性质的君主立宪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个很大的背景,是因为当时德国从分裂到统一,容克贵族势力强大,也没有什么资产阶层民主的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相比于英国国王的统而不治的虚君,德意志皇帝却拥有内政外交法律军事各方面的实际大权。

        英国内阁只对议会负责,但德国内阁却是对皇帝负责。

        英国的议会,上院议员是由国王任命,而下院议员是普选产生,他们的下院权力更大。而德国相反,联邦君主任命的联邦议会拥有实权,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也就是下院权力较小。

        英国宪政,君主虚位,议会至上。而德国宪政,是立宪是虚,专制是实。

        德国宪政的特点就是容克贵族主导,资产阶级次之,是封建专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大唐想一步到位,实行虚君宪政是不太可能的,思想观念上一下子很难转过弯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张超和马周他们探讨的结果是,未来大唐应当实行的是宪政,但是皇帝依然拥有很大的权力,不过朝廷里由内阁和议会辅佐皇帝,再加上封建拱卫,形成一个有着大唐特色的宪政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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